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4-02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刘珺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本行董事会已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会议选举刘珺先生担任本行副董事长、授权代表、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后生效。
刘珺先生自2024年6月28日起就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授权代表、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刘珺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股东年会召开的地点:在北京和香港两地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北京会场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香港会场为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
(三)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9,593,650,547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84.0596%。
展开全文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年会情况,本次股东年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年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廖林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本行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本行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廖林先生连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钟蔓桃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廖林先生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其执行董事新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选举刘珺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选举钟蔓桃女士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关于廖林先生、刘珺先生和钟蔓桃女士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
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将向截至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3.064元(含税)。A股股息预期将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支付,H股股息预期将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支付。有关向A股股东派发2023年度股息相关事宜,请参见本行另行发布的A股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年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陈冬旭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98证券简称:工商银行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2名,为廖林董事长、刘珺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陈德霖董事和赫伯特·沃特董事;委托出席1名,杨绍信董事委托陈德霖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段红涛副行长、张守川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廖林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审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