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一社区收取“熏腊肉教育管理费”,镇政府:已退还费用,并批评相关人员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投诉称,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一位村民因在家熏制腊肉,被社区收取200元“熏腊肉教育管理费”,网友认为此收费不合理。1月3日,协兴镇政府回应称,此事系社区依据《居民公约》收取的费用,事后已退还,协兴镇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社区收取“熏腊肉教育管理费”
据投诉信息所展示的一份手写保证书显示,保证人为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一位村民,其写道“因昨晚我在自己家熏制腊肉是不对的,我现在知道错了,保证今后再也不在自己家熏腊肉,如果再不听话,一旦发现我在自己家熏腊肉,愿接受任何处罚。”落款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投诉信息同时展示了一份手写收据,显示“今收到金狮十组居民某某,熏腊肉教育管理费200元整”。网友质疑此举是乱收费。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2024年12月3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公安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到:“为防治冬季熏制烟尘污染,切实改善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规范腌腊制品熏制,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
通告还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综合执法(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1月3日,协兴镇政府就此事在问政平台作出了回复称,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2024年12月24日晚上10时许,市、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时,发现金狮社区10组一村民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工作人员接到通知赶往现场制止。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金狮社区根据《金狮社区居民公约》对其收取了教育管理费200元,事后,因该村民再未在家露天熏制腊肉,金狮社区已于2025年1月1日上午9时30分将200元退还给该村民。
回复中还称,该镇已对金狮社区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工作方式方法,也请广大网友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律师:社区进行处罚涉嫌违法
1月3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协兴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对“熏腊肉教育管理费”的相关情况已在问政平台公开回复,不再接受采访。
另外,广安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后续当地会加强相关工作的管理。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表示,金狮社区以“熏腊肉教育管理费”名义,对村民进行罚款是违法行为。在法律上,金狮社区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不是行政机构,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金狮社区无论依据何种法律对村民进行罚款,因为其没有执法权,其作出的罚款行为必然是违法的。如果《金狮社区居民公约》中为金狮社区设定了收取教育管理费这一权力,该公约则违法设定与法律相抵触的处罚措施,侵犯群众合法财产权,严重违法。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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