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主动防范外部对我国的负面溢出效应 全面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日在《人民日报》撰文称,金融开放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然要求。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金融安全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保障。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文中表示,要积极主动防范外部对我国的负面溢出效应。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金融危机外溢性突显,国际金融风险点仍然不少。一些国家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形成的风险外溢效应,有可能对我国金融安全形成外部冲击。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全面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要处理好利用外资和安全审查的关系。在实践中完善外资安全审查等机制,构筑第二道防线,强化基于国际监管标准的持续审慎监管,在控制和化解风险上掌握主动权。
该文认为,面对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和实践提出的新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关注风险防控能力与金融高水平开放进程的适配与平衡,努力在开放和安全两个维度上均有所改善。
以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金融安全。要坚定不移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有序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稳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增强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以金融安全保障金融高水平开放。金融开放必须牢牢守好安全底线,既要“放得开”又能“管得住”。要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范水平,筑牢“防波堤”。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优化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评估、预警机制,丰富政策工具箱,切实防范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对我国的外溢和冲击;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不断提升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有效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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