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至6000元 打破户籍限制
【资料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中国新闻网、国家发改委等】
“个税起征点”一直备受关注,尤其两会前后讨论更甚。近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丛树海称,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至6000元,随后引发广泛讨论冲上热搜。
众所周知,新个税法于2018年亮相,当前实行的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专家提出三项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至6000元 保证低收入者不征税
据媒体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月22--23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丛树海在专题论坛中以“现代化进程中几个收入分配问题”为题发表演讲。他表示,约占总就业42%以上的就业人员及其家庭依然处于低收入状况,尚未达到中等收入标准。要达到橄榄型社会对中等收入群体的要求,至少需要中等收入群体达到总人口50%~60%,即应有3.7亿就业人员月收入应达到6000元。(注:橄榄型社会是指一个社会的收入分布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形状,即中等收入阶层占据社会主体部分,而高收入和低收入阶层的人数较少)
如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此,丛树海提出三项建议。第一,在不断提高新质生产力情况下,“十五五”和“十六五”期间,要持续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水平;第二,近期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每月6000元,保证低收入者不征税;第三,今后五年还可将个人所得税3%、10%、20%的初级税率进一步调整为3%、5%、1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学会名誉会长华建敏则指出,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需要,积极回应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的新要求,包括增强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尽快打破户籍限制、适应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影响等。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户籍和社会保障关系的改革有最新利好。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2月23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再次提及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
展开全文
北大教授反对提高个税起征点 董明珠曾建议提高至1万、富人应多交税
据悉,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税前抵扣政策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9年个税改革以来,我国引入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这些扣除项目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收政策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此外,我国还针对特定人群和收入类型制定了优惠政策。例如,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同时,也为特定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支持。
近年来,多位专家和人大代表提出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在2024年两会期间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8000至10000元。他认为,当前的5000元起征点已实施多年,结合物价指数、通货膨胀和区域差异等因素,提高起征点可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释放经济消费需求。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曾多次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她认为富人应该多交税,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在近年来的两会上,董明珠曾提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以更好地保障工薪阶层的利益。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支持提高个税起征点。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国发院经济学教授姚洋在2024某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表示反对。他指出,我国交个税的人占人口比例没超过20%,如果再提高起征点,交税的人会更少,他认为提出大幅提高起征点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姚洋教授的观点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也让人们意识到在个税改革问题上,不同立场和视角下存在着分歧。
个税起征点已第四次提高 当前个税起征点“为啥确定为5000元/月”?
当前个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据媒体中国新闻网报道,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31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此次个税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上述4项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个税起征点提高、低档税率级距扩大、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多管齐下,老百姓的个税负担将会减轻,对于中等以下收入群体来说,尤为受益。
彼时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在草案说明中指出,按5000元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为啥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这是个税起征点第四次提高。此前,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3500元。
财政部部长刘昆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虽然有人觉得5000元的标准离预想的有一定差距,但是如果大家仔细算一下,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了提高5000元基本减除标准之外,同时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低档税率的级距。可能你以前适用的是10%的税率,个税法修改以后就适用3%的税率,这是一个综合减税的过程。”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评论